挂失公章什么程序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21:10    

公章挂失的程序如下:

报案

携带以下材料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案后,派出所会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

登报声明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可以选择当地的主流报纸,如日报、晚报等,并选择合适的版面,如公告版、广告版等。

准备补办材料

准备以下材料以补办新公章: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纸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委托授权书(如有代理人办理)

股东证或工商部门所打印的股东名册文件

派出所报案时领取的回执以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刻章备案

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营业执照变更记录

报警回执

登报报纸原件

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刻章

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机构刻制新的公章。

保留证据

将相关的报纸、公安机关的记录等证据保留好,以备后续使用。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公章的挂失和补办过程。建议选择有信誉的刻章机构和报社,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公章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