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指哪些伤害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41:11    

学生伤害通常指的是在校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范围内,因参与学校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而遭受的人身伤害。这些伤害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不当活动事故:

学生在课余时间相互追逐、戏耍、打闹时不掌握分寸和方式方法,使用笔、石子、小刀、玩具等器械造成的伤害。

挤压、践踏事故:

放学和下课时在楼道、门口等地方互相争先而造成的挤压、践踏等事故。

交通事故:

不走人行道、随意横穿马路、强行超道、高速骑车等造成的交通事故。

体育活动事故:

体育活动或体育课上不遵守纪律或注意力不集中,活动随意,体育器械使用不得要领而造成的伤害。

学校校舍及设备不安全事故:

如建筑倒塌、设备故障等。

学校饮食安全事故:

如食物中毒、食品不卫生等。

学校教学或课外活动事故:

如实验事故、体育伤害等。

校园暴力:

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其他伤害:

包括因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制度,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导致的伤害,以及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导致的伤害。

这些伤害事故可能涉及身体伤害、心理创伤、残疾甚至死亡。学校和教育机构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需要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