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需哪些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27:40    

公司分立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公司法人代表人履历表》

《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场所证明

指定(委托)证明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分立的决议或决定,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的名称、分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分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

通过报纸公告的提交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分立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因分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因分立办理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的,提交载明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这些资料需要按照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准备和提交,以确保公司分立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