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避让有哪些规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39:10    

车辆避让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权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上述车辆时,不得超车。

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路口避让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单一车道避让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时,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相对方向避让

遇相对方向来车为特种车辆,且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如特种车辆要左转弯或借自己所在车道通行,应停车让特种车辆先行。

交通拥堵时的避让

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如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或向右变道让行。

法律责任

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将面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的处罚。

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车辆避让的相关规定,希望对驾驶员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