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受案回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09:41
如果您在报案后没有收到受案回执,可能的原因包括:
没有犯罪事实:
如果办案警察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可能不会立案,因此也就不会有回执。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报案事项若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可能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需要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也不会立案。
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存在犯罪事实或违法行为,但经过办案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且互不追究责任,公安机关可能不再立案,因此也不会出具回执。
工作繁忙:
在已立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如果办案人员因工作繁忙未能及时送达回执,可能会导致回执发放延迟。
法律变更:
根据2024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4】5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时,不再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而是制作《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和《行政案件立案/不予立案告知书》。
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建议您首先与报案警局的上级部门联系并反映此情况。如果长时间未得到妥善解决,您可以考虑依据相关法律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