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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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3:00:11
转移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迁移申请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交的户口迁移申请书或入户申请表。
准迁证明
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
迁出证明
原户籍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及迁移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根据迁移事由的不同,申请人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在职证明、房产证明、学历证书等。
特殊情况材料
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的迁移(买卖、赠与、继承等):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
夫妻投靠:需要结婚证,以及双方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父母投靠子女:需要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以及双方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可能需要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购房落户:需要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以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务工户口迁移:需要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其他附加材料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需持相关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需持护照或入境证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释放的人需持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请根据具体的迁移事由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