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注意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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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33:41
公司控股时,应当注意以下权益:
资产收益权
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取红利。
知情权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新公司法规定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对于不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查阅请求,公司应予以满足。
参与决策权
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包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
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股东有权选择公司的管理者,并对其进行监督。
优先受让权
股东在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享有优先受让权。
认购新股权
股东有权认购公司发行的新股权。
退股权
股东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表决权
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对于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等重大决议,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提案权
控股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质询权
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赔偿请求权
如果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诚信义务
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提名权
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和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独立运作
控股股东应确保公司与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