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哪些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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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19:43:41
深圳医保可以报销的范围包括:
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费用
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国内其他城市急诊或经核准转诊到国内其他城市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长期派驻在国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户籍参保人或退休后居住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在备案的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及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工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经医院同意,住院时在院外进行目录内诊疗项目发生的费用。
在国内其他城市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特定诊疗项目
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项目,包括补牙、拔牙、牙周治疗、根管治疗等。
住院期间在院外购买的处方药。
异地就医费用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四类就医人群的住院费用可以直接异地报销。
异地就医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报销、门诊年度超支、门诊特检报销、门诊大病报销等。
药品费用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项目如美容、整容等不能报销,且乙类药品在没有设置个人自付比例的情况下,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此外,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