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应当载明下列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0:41
股票应当载明以下主要事项:
公司名称:
股票上必须明确载明发行公司的名称,以标识股票的发行主体。
公司成立日期 或 股票发行的时间:
股票上应注明公司的成立日期或股票的具体发行时间。
股票种类、 票面金额及 代表的股份数:
股票上应详细说明股票的种类(如普通股、优先股等),每股的票面金额,以及股票代表的股份数量。对于无面额股,应注明股票代表的股份数。
股票的编号:
股票应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和 公司盖章: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这是对股票发行真实性的一种确认。
发起人股票字样:
如果股票是发起人股票,即由公司创立时的发起人持有的股票,股票上应明确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以区分普通股票。
综上所述,股票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或股票发行时间、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股票的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以及发起人股票字样。这些事项确保了股票的真实性和可识别性,便于管理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