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怎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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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4 17:18:42
拘留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然后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呈报:
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呈请拘留报告书》,批准并签发《拘留证》。若案件涉及检察机关,则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通知家属: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送看守所:
公安机关应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并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进行审问,若发现拘留错人,应立即释放并发放释放证明。
异地执行:
若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以上步骤均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确保拘留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