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共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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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4:22:41
共同清偿,是指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这些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贷款、车辆贷款、教育支出、医疗费用以及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借的其他债务。当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夫妻双方应协商解决清偿责任,若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
平等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因此对共同债务也有平等的清偿权。
协商一致的原则:
夫妻双方可以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确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以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需向另一方追讨。
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债权人可向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直至债务完全清偿。
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
在清偿共同债务时,应考虑到保护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一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标准在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个人原因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