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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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09:26:47
一审判决的送达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以下是不同审理程序下的一审判决送达时间:
速裁程序
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简易程序
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庭宣判
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
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速裁程序:最快5天(当庭宣判且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最慢15天(当庭宣判且可能判处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简易程序:最快20天(当庭宣判且可能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徒刑),最慢45天(定期宣判且可能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普通程序:最快60天(当庭宣判且无特殊情况),最慢9个月(定期宣判且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密切关注案件的审理进度,以便及时接收判决书并了解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