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外伤有哪些补助
职工外伤可以享受以下补助:
工伤住院伙食补助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
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医疗费: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领取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职工伤残等级确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为一至十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这些补助和补贴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减轻其因工伤造成的经济负担。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