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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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3:08:41
“再监督”是指 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在履行自身监督和检查职责过程中进行的再监督和再检查。这种监督不是直接替代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而是对他们的监督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具体来说,“监督的再监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监督职能部门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履行监管职责,例如是否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落实监管工作。
监督职能部门对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重大问题是否及时研究、报告、处置等情况。
监督直接监督对象(即下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是否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实施有效监督,这种监督可以视为间接监督。
“监督的再监督”是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党章原教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具体要求和有效途径,也是保障“监督”落实到位的重要保证。通过这种再监督,可以确保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