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要哪些资料
公司清算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股东会破产决议:
由律师制作并股东签字。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需要提供正副本。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由律师制作并盖公司章。
公司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包括职工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由律师根据公司财务和合同档案资料制作并盖公司章。
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及会计报告:
由律师制作并盖公司章。
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由律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制作并盖公司章。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情况:
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企业债权情况表:
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由律师制作并盖公司章。
企业债务情况表:
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由律师制作并盖公司章。
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由律师制作并盖公司章。
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包括执行、被执行等。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公司《章程》及相关企业登记资料。
公司经营状况审计报告。
公司现有资产评估报告(视情况而定)。
债权债务清册。
欠发欠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税费等情况。
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包括执行、被执行)。
公司清算组指定人员或委托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办理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的证明。
投资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文件。
公司清算组出具的经投资单位或者清算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组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的剪报。
公安部门收缴企业印章的证明。
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银行帐号取消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31.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3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如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等。
这些材料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格式进行整理,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建议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咨询专业的律师和会计师,以确保清算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