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单位怎么填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20:22    

当公司破产时,填写工作单位的具体方式如下:

如果公司已完成破产清算程序,且有明确的承接单位或新的主体继续运营相关业务

工作单位应填写该承接单位或新主体的名称。例如,若原公司被某大型企业收购并继续运营,就填写收购后的企业名称。

若公司破产后处于清算阶段,尚未确定承接单位

工作单位可填写“[原公司名称](已破产清算)”。

若员工在公司破产前已经离职,但离职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工作单位仍应填写原公司名称。

若员工在公司破产前已经离职且未再就业

工作单位可填写“已离职(原公司名称,已破产)”。

在填写破产清算申请单时

申请人信息中应明确填写申请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信息中应详细填写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企业或个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在填写破产企业的名称时

应准确无误,按照企业注册登记的名称填写。

在填写职工权益部分时

应填写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等相关权益的数额,并附上相应的计算依据。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准确、完整,有助于顺利完成破产清算程序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