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单位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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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8:20:22
当公司破产时,填写工作单位的具体方式如下:
如果公司已完成破产清算程序,且有明确的承接单位或新的主体继续运营相关业务
工作单位应填写该承接单位或新主体的名称。例如,若原公司被某大型企业收购并继续运营,就填写收购后的企业名称。
若公司破产后处于清算阶段,尚未确定承接单位
工作单位可填写“[原公司名称](已破产清算)”。
若员工在公司破产前已经离职,但离职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工作单位仍应填写原公司名称。
若员工在公司破产前已经离职且未再就业
工作单位可填写“已离职(原公司名称,已破产)”。
在填写破产清算申请单时
申请人信息中应明确填写申请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信息中应详细填写被申请破产清算的企业或个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在填写破产企业的名称时
应准确无误,按照企业注册登记的名称填写。
在填写职工权益部分时
应填写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等相关权益的数额,并附上相应的计算依据。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填写的工作单位信息准确、完整,有助于顺利完成破产清算程序及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