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代理为什么代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8 09:24:11    

全权代理之所以被称为“全权”,是因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拥有广泛的代理权,可以代理完成 任何事务。这与一般代理有所区别,一般代理仅涉及一般性诉讼权利的行使,如起诉、提供证据等,而全权代理除了这些权利外,还可以处理实体上的权利和比较重要的诉讼程序上的权利,例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可以通过授权委托书明确指定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如果授权委托书上仅写“全权代理”而没有具体授权,那么代理人将无法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因此,全权代理的授权范围必须明确具体,以确保代理行为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和正当性。

总结来说,全权代理之所以称为“全权”,是因为代理人拥有广泛的代理权,能够代理当事人处理诉讼中的各种事务,但这一代理权是受到明确限制的,必须通过详细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来界定其权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