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过户后有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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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7:46:41
新房过户后,买方和卖方分别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买方所需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及复印件。
单身证明(如单身)。
结婚证及复印件(如已婚)。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卖方所需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如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无法亲自到场,则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