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两地发布最新人事任免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11:08:00    

运城市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郭晓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郭晓伟因工作变动辞去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对郭晓伟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满意。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社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徐社峰同志辞去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樊若曦同志任绛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任职议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绛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樊若曦同志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决定其代理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绛县人大常委会

2025年4月7日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一)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

任命:

樊若曦为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二)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李晓军县长的提名,决定任命:


苏文芸为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三)

(2025年4月7日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冯波院长的提名

任命:


张玉为绛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长治市



黎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2025(第3号)

(2025年4月3日

黎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黎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来,我县实有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70名,缺额2名。


2024年11月,黎侯镇选举的牛晨霞代表因工作调整调离黎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牛晨霞的黎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黎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5(第4号)


黎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通过。


决定免去:


张中伟的黎城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王瑞岗的黎城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黎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日




来源|绛县融媒、黎城融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