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立赶工费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00:02:17    

确立赶工费用的方法如下:

协商法

承包人与发包人自愿协商确定赶工费用的计算依据、标准、方法等。

定额法

通过对比原进度计划与缩减后的进度计划,确定赶工需要增加的费用明细。

参照合同单价或定额指导单价确定赶工费用。

实际费用法

根据承包人在原施工计划的基础上为缩短工期而实际增加的费用进行计算。

合同条款

赶工费用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则应由承包人提出,建设单位进行核实确定结算,然后根据费用文件按实际发生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其他费用

赶工费用主要包括工人夜餐费、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夜间施工工效降低、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摊销和运输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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