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多久提供证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6:31:11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当在 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则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原告或第三人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如果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总结:

1.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

2. 原告或第三人:在开庭审理前或指定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有正当理由可延期提供,逾期视为放弃举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