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时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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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8 23:03:41
征地公告的时效主要依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1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时效如下:
市、县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公告至少三十日
,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综合以上信息,征地公告的时效可以是10个工作日,也可以是45天,具体取决于不同阶段的规定。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时效进行操作,确保公告的及时性和透明度,维护被征地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