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烧三不烧!遵义出台农事用火新规
【来源:遵义市应急管理局_火灾防治管理】
近日
遵义市林业局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
《遵义市农事用火报备制度》
该制度聚焦农事用火这一重点领域
以规范农事用火行为
强化火源管控为核心目标
从根源上降低森林火情
火灾的发生概率
制度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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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农事用火报备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农事用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一切农事用火行为。
第三条 各县(市、区)应按照“三烧三不烧”的原则报备和监督农事用火。“三烧”是指:报备烧、集中烧、守着烧。“三不烧”是指:高温天气不烧、大风时段不烧、林地周边不烧。
第四条 各县(市、区)应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审批农事用火,橙色、红色火险等级不予审批。黄色、蓝色火险等级时,结合第三条的规定酌情审批。
第五条 本制度中的报备分集中报备和个人报备两种情形。
(一)集中报备。各乡镇(街道)应于春耕、秋种开始前组织辖区所有村(社区)开展农事用火集中烧除工作,集中烧除前要科学制定烧除方案,明确集中烧除区域、实施时间、作业安排管控措施、应急准备等。
(二)个人报备。乡镇(街道)应结合实际制定简易适用的农户用火报备程序,并宣传到户。农户在村(社区)组织集中烧除后,仍需使用农事用火的,按照“一烧一报备”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报备,村(社区)要对报备请求进行审核,做好登记管理,并派人到现场监烧,监烧人员为村干部(或护林员、农户)等。
第六条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均应建立农事用火报备台账,台账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更新。凡农事用火未登记的,一律作为违规用火处理。
第七条 监烧要求
(一) 用火时间应在白天,避免夜间用火安全隐患;
(二) 用火地点应确保在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
(三)用火前必须清除干净用火区域与林地接壤地段的杂草、灌木等可燃物,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火势蔓延至林区;
(四)用火时应有监烧人员在现场持必要扑火工具监烧,直至无火星、无烟后方可离开;
(五)用火行为如不慎引发森林火情,要第一时间处置并及时向村(社区)报告。
第八条 本制度由遵义市林业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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