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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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8 12:25:11
根据最新的信息,吉林市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的产假为158天。这一规定是基于以下法律依据:
1.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 根据《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可以凭生育情况证明在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的生育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因此,综合上述规定,吉林市的女职工总计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